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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住宿地址變更通報自112年3月1日起不再受理紙本、採全面線上申辦

  • 作家相片: 捷適媒合
    捷適媒合
  • 2023年1月16日
  • 讀畢需時 1 分鐘

勞動部為簡政便民,業於111年12月26日修正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33條第5項規定,雇主聘僱外國人之生活照顧計畫書,住宿地點有變更時,應於變更後7日內,通知外國人工作所在地或住宿地點之當地主管機關。


為提供雇主便捷的外國人住宿地址變更通報流程及配合上開法規鬆綁,自112年3月1日起,將全面採網路線上申辦,不再受理書面申辦。「移工申請案件網路線上申辦系統」(網址:https://fwapply.wda.gov.tw)自112年1月1日已正式上線,惟考量網路線上申辦需熟悉網路介面及操作方式等轉換適應期,現階段仍採書面及網路線上申辦併行。書面送達至112年2月28日(本府收文日)止,除特殊性質案件,應敘明原因以書面申辦外,3月1日起,書面申辦案件不再予以受理,請雇主特別留意!


若使用線上申辦系統有任何問題,可電洽線上申辦免付費客服電話:0800-035688,諮詢服務時間為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下午1時30分至下午17時30分,或聯絡客服信箱:fwapply@wd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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