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自111年6月30日至同年12月31日止,移工在臺工作將屆滿12年或14年者,雇主得向勞動部申請再延長聘僱許可效期1年捷適國際2022年6月9日讀畢需時 1 分鐘轉知自111年6月30日至同年12月31日止,移工在臺工作將屆滿12年或14年者,雇主得向勞動部申請再延長聘僱許可效期1年點擊下載 資料來源:桃園市勞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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