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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階段移工專案引進 本市24家防疫旅館參與 專責醫院進駐旅館PCR採檢 2/15全面啟動

  • 作家相片: 捷適媒合
    捷適媒合
  • 2022年2月15日
  • 讀畢需時 4 分鐘

一、勞動部2月15日起將啟動第二階段移工專案引進,桃園將有24家防疫旅館參與本次專案,總計1,504房間數;考量桃園外籍移工數量逾11萬3,000人,占全國約16%,短期內房間需求量龐大,原則上初期以提供工作地在桃園市的產業類移工雇主為優先,社福類則不受限,後續則視使用情況再進行滾動調整。


二、此外,為顧及移工居檢期滿前PCR採檢的便利性,市府已安排3家專責醫護團隊至移工入住的防疫旅館採檢,因此雇主可免附相關證明文件,惟需於採檢當日派員至旅館協助相關採檢事宜,至於雇主應負擔之費用請與專責醫院聯繫窗口洽談。(防疫旅館之專責醫院請洽防疫旅館或勞動局跨國勞動事務科)


三、目前移工居家檢疫電子圍籬規範14日,後7日之自主健康管理仍需於同一防疫旅館,請務必轉知移工配合辦理。


四、居家檢疫及自主健康管理期間,除PCR採檢外,仍需配合快篩試劑之使用,其操作方式請雇主(或仲介)務必協助移工使用,並將檢測結果拍照上傳留存,並隨時關心移工及健康監測。


五、另有關申請居家檢疫備查函部分及其它相關事項,請遵循以下規定辦理(居家檢疫計畫書目前為111/2/14版):

(一)本市申請產業類移工居家檢疫地點實地查核一律以線上方式申辦並以防疫旅館為主,並請注意以下事項:

1.申請前請先確認移工核准工作地是否在本市及備齊文件(居家檢疫計畫書、招募許可函、入國引進許可函),避免退件影響後續流程。

2.線上申請模式無補正功能(顯示補正即是退件,需重新送件產生新序號),請雇主(或仲介)於系統詳實登載資料(如雇主名稱、統一編號、居家檢疫地址、人數、函號、居家檢疫住宿類型等),上傳之居家檢疫計畫書亦請填寫完整並用印,在資料送出前請再三核對避免退件影響後續流程,資料送出後並請定期檢視。

3.申請資料中的函號請填「入國引進許可函」或「遞補函」,切勿填寫「招募許可函」,避免退件影響後續流程。


(二)因本市移工防疫旅館房間數有限且申請人數眾多,雇主(或仲介)申請前請先與防疫旅館聯繫,且由本局受理申請至勞動部核發備查函之間尚有一段時日,考量防疫旅館調度之需,請雇主(或仲介)應以實際拿到備查函後之房況為主(房間有限,絕非一經申請後旅館即有替其保留房間之權利,因申請至核發期程較長且尚有退補件或簽證函過期等因素),請於接獲備查函後在移工入境(訂機票)前應先與防疫旅館進行確認,在確定是有空房的狀態下始得引進移工(訂機票),並於移工登機前3日至入出國移工機場關懷服務網登錄房號,若防疫旅館無房間則請暫時停止訂機票,視防疫旅館調度決定引進移工日期,此為申請本市移工防疫旅館之運作模式,請雇主(或仲介)共同遵守,避免成為防疫破口及受罰,並在申請至引進乃至移工居家檢疫過程都請與防疫旅館協調配合,遵守申請移工防疫旅館相關規範。

(三)考量現行實務上交通部觀光局已取消防疫旅館補助,基於營運考量各防疫旅館調漲價格不一,本局已不採行派案方式,有防疫旅館需求的雇主(或仲介)可電洽03-3322101分機6821詢問防疫旅館相關資訊,由雇主(或仲介)自行聯繫並選擇防疫旅館,請雇主(或仲介)在與防疫旅館聯繫選擇之過程中做好協調溝通之工作,並將有效函文效期之因素考量進去。

(四)雇主於取得勞動部所核發之居家檢疫備查函後如有更換居家檢疫地點之需求,可採行方式有二:其一為申請居家檢疫地點異動,惟請雇主(或仲介)注意,依據勞動部規範,居家檢疫地點異動申請以一次為限(一個備查函號限異動地址一次,同一備查函號第二次申請本局則不予受理),需檢附文件為(1)異動申請書(正本,資料請詳填,請注意第七項所填函號為勞動部備查函函號,核備人數為勞動部備查函上所備查人數;異動人數須與所附入境簽證資料份數相同)(2)勞動部備查函(3)移工入境簽證資料(護照內頁簽證資料,亦即VISA內頁)(4)入國引進許可函(5)招募許可函,其中(2)至(5)之資料為影本,並以紙本送件至本局,資料齊全後本局作業時間約7至10個工作天;其二為未取得移工簽證資料的雇主請依照勞動部規範將備查函繳回,再另案重新申請;另如雇主(或仲介)欲申請異動至其他縣市者請詢問異動後之縣市政府。

(五)其餘第二階段移工專案引進相關資訊請參考入出國移工機場關懷服務網,後續產業類移工居家檢疫相關訊息如有變更以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為主。以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為主。





資料來源:桃園市勞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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